8月1日起,电动车新国标正式进入过渡期,买车注意这三大误区!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根据安排,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着也意味着电动车自2018年8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过渡期!
对照新国标购买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又该注意什么呢?避开三大误区可以减少自己日后的使用麻烦!
误区1:追求车速高
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大多希望车速快,部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能达到40公里左右,非机动车道的行驶速度远远满足不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部分电动自行车主为了方便,就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尤其是在车流量大的路口行驶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自行车主经常会越过停止线,跟机动车抢道,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陡然增多。
误区2:追求声音轻些
消费者往往以为,电动机声音越轻越好,这又是一个误区。电动机有高速、低速之分。按国家标准,应该使用高速电机。由于低速电机价格低廉,有的厂家为求低价促销,就偷梁换柱,以低代高。而低速电机转动时,又往往比高速电机声音轻,故而容易诱人上当。
误区3:追求摩托式样
喜欢轻型摩托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又是一大误区。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电动只是助动性质,不能废除它的骑行功能。这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国际惯例。式样越接近轻型摩托车,骑行功能就越差,车子的自重也越大。国家规定自重为40公斤,其中电池就占了27公斤,加上反光镜、转向灯等摩托配件,往往会超负荷运行,缩短电机的使用寿命。摩托式的长坐垫,更会因载人而超重,而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所以应该选接近自行车式样的为好。
消费者应购买符合现行国标或新国标的合格车,不要购买国家规定的允许销售目录以外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购买后不要听信商家对限速设备进行改装,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